渭南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薛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2020年12月,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:经查,薛楠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: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:违反组织纪律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违反廉洁纪律,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涉嫌受贿犯罪。
薛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动摇,宗旨意识淡漠,罔顾党纪国法,甘于被“围猎”,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》《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薛楠开除党籍处分;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